清源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之专项现场检查报告2018-05-1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之专项现场检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清源
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源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
定,担任清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清源股份 2018 年 1-3 月的营业利润为 476.84 万元,较上年同期的 1,300.54 万
元下降了 63.3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规定,
保荐机构在获悉清源股份 2018 年一季度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的情
况后,对清源股份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以下简称“本次现场检查”),现将本次
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在获悉清源股份 2018 年一季度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的情况
后,保荐机构第一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人员现场检查了公司主要生
产、销售、采购情况,查阅了收集相关文件资料,并以与公司相关员工访谈的方
式深入了解清源股份 2018 年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对 2018 年一季度营业利润下滑
的原因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分析。
二、清源股份 2018 年一季度业绩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 1-3 月 变动幅度
一、营业收入 13,687.43 10,824.91 26.44%
减:营业成本 9,261.17 7,865.62 17.74%
税金及附加 58.87 112.76 -47.80%
销售费用 1,075.89 781.42 37.68%
管理费用 1,753.73 1,354.07 29.52%
财务费用 1,223.85 -241.60 -606.57%
资产减值损失 102.75 -315.11 -132.6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0.81 32.80 176.8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7.54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96 - -
其他收益 178.83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76.84 1,300.54 -63.3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38.43 1,356.35 -60.3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95.09 1,322.20 -62.5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3.38 1,087.45 -74.86%
五、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4 26.44%
三、清源股份 2018 年一季度营业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
2018 年一季度,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稳健发展,但是受公司债务融资金额
较大、外汇汇率上升等因素影响,公司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较多,使得公司
出现 2018 年一季度营业利润较去年同期下滑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 1-3 月 变动幅度
利息支出 640.22 63.05 915.43%
减﹕利息收入 -34.39 -47.39 27.44%
融资租赁费用 351.61 33.61 946.16%
汇兑差额 283.13 -291.45 197.14%
其他 41.57 0.59 6957.75%
合计 1282.14 -241.60 630.69%
1、公司债务融资金额增加导致本期利息支出和融资租赁费用增加,财务费
用大幅上升
随着国家对光伏发电支持政策陆续出台,国内光伏发电市场的快速启动,为
了增加公司收入及利润来源,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进行产业链的自然延伸,
2013 年开始进入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领域,并成为公司重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
公司主营业务中的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业务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但也需要较大
的营运资金支持,因此随着公司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
资金需求增加,公司银行借款、融资租赁等债务融资金额增加,从而导致相关的
利息支出和融资租赁费用金额大幅上升。
2、汇率变动导致本期汇兑损失增加,财务费用进一步上升
公司主要产品光伏支架存在较高比例面向澳洲、日本等海外市场销售,产品
出口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2017 年以来人民币兑美元呈现持续升值趋势,导
致 2018 年 1-3 月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远低于 2017 年 1-3 月,人民币升值导致公司
外币资产转换为人民币时数额减少,从而产生汇兑损失。
四、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的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若未来出现公司经营业绩可能大幅下降的情况,公司应当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五、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需要对上市公司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情
形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报告需要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除此之外,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清源股份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六、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清源股份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安排保
荐机构与清源股份相关员工的访谈以及实地调研,为保荐机构的现场检查工作提
供便利。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七、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清源股份 2018 年一季度营业利润存在同比
下降 50%的情形,主要系受公司债务融资金额较大、外汇汇率上升等因素影响,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大。上述导致业绩下滑的主要因素,公司已在首次公
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四、财务风险”之“(五)汇率波
动风险”和“(八)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中进行了披露。保荐机构已督促清源
股份采取措施应对上述业绩下滑的情形,并应继续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
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规
定所指定的其他需要汇报的事项。本保荐机构将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清源股
份未来业绩情况进行持续关注和督导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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