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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清源股份:董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2019-08-29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清源股份”)
董事会就 2019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发表说明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
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
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
14 号)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
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2019 修订)(财会〔2019〕8 号)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政策变更,变
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
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
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