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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威软件: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4-13  

						证券代码:603636         证券简称:南威软件         公告编号:2019-024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82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以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3 月 12 日总股本 407,097,800 股为基数,
按每 10 股配售 2.9980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 A 股股份,可配售股份总数为
122,049,456 股,实际配售 120,159,15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60,875,336 元,扣除
发行费用 9,716,100.8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51,159,235.15 元,并存放于公司
董事会确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闽华兴所〔2018〕验字 H-002 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配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
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及存放情况如下:




                                     1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初始存放金额         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
南威软件股
              股份有限公司      79520188000241393      45,000,000.00         36,996,328.41
份有限公司
              泉州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
南威软件股
              有限公司泉州      152710100100100715    438,755,394.30            26,750.36
份有限公司
              广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南威软件股
              股份有限公司      1408010629008100882    75,303,000.00            35,134.33
份有限公司
              泉州丰泽支行
              厦门银行股份
南威软件股
              有限公司泉州       83110120420002455     94,056,000.00         64,653,266.01
份有限公司
              分行
智 慧 城 市
              兴业银行股份
( 泉 州 丰
              有限公司泉州      152710100100100833                   -           11,109.19
泽)运营管
              广场支行
理有限公司
                         合计                         653,114,394.30       101,722,588.30

     注 1:上表初始存放金额为 653,114,394.3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651,159,235.15 元,差

 额 1,955,159.15 元系未支付的发行相关费用,公司已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完毕。

     注 2:公司配股募投项目之“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研发及 PPP 项目”的建设分为两

 部分,其中“智慧城市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研发”的投资主体为公司;“以 PPP 等模式参

 与智慧城市建设与运营”的投资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智慧城市(泉州丰泽)运营管理有

 限公司。本项目合计到位募集资金 438,755,394.30 元,初始全部存放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泉州广场支行;后根据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向智慧城市(泉州丰泽)运营管理有限公

 司增资用于上述募投项目增资的建设。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各募投项目进展顺利。公司收到扣除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65,115.92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 6,046.34 万元,赎回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34,500.00 万元,收到
专户利息及理财收益合计 454.92 万元,支付理财产品、专户手续费共计 0.32 万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0,172.26 万元(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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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6,000 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募集资金实际
使用过程中,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
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直接
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
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 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
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 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需要,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


                                    3
利益。同时,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6,000
万元的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足额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户。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发展主营业务之需
要,且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
金需求前提下,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
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3、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经过必要的审批程
序,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我们认为南威软件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合
理、合规和必要的。保荐机构对南威软件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4
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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