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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威软件:董事会审计巡察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4-13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巡察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巡察委员会委员勤勉地履行了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赋予的职责。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巡察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巡察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巡察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润先生、独立董事赵小凡先
生及董事廖长宝先生 3 位成员组成,并由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独立董事刘润先
生担任召集人。

    二、审计巡察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审计巡察委员会(更名前为“审计监察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共召开 8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18 年 2 月 7 日,第三届审计监察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会
计政策的议案》。
    2018 年 3 月 28 日,第三届审计监察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8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
    2018 年 3 月 30 日,第三届审计监察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内部
审计工作报告及 2017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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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4 月 10 日,第三届审计监察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8 年 8 月 1 日,第三届审计监察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8 年 9 月 6 日,第三届审计监察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议案》。为了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
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内部管理,原“审计监察委员会”更名为“审计巡察委员会”,
下设审计部、巡察组,撤销纪律监察部。
    2018 年 10 月 11 日,第三届审计巡察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8 年 10 月 19 日,第三届审计巡察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巡察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福建华兴”)为公司
2018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单位,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主要负责公司年度
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审计巡察委员会通过与
福建华兴的充分沟通,认为福建华兴作为公司审计机构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执业准则,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建议续聘其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
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巡察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治理制度,审计巡察委员会认
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健全,内审工作能够有效开展并及时就内审中发现的问
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内控制度和持续改进和有效执行。经审阅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报告,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出
现重大问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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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查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巡察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调整、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
舞弊行为,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财务部发布的有关规定要求。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审计巡察委员会
认真指导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和完善对公司内
部控制评价和管理工作。经审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
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重大缺陷情况。公司内部控制
的实际运行情况符合相关监管部门对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

    (五)审核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巡察委员会委员本着独立、客观、公正、专业的原则,对公
司 2018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就公司关联交易执行、预计及披露
事项,查阅了必要的文件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沟通交流,并召开审计巡察委
员会会议对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定价依据等进行审议,确保关联交易公
平、公正、公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变更会计政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关
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
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计巡察委员会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巡察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巡察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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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规定要求,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巡察委员会的相关职
责。
       2019 年,公司审计巡察委员会将继续按照各项相关规定,密切关注法规变化,
加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内外部审计机构及公司法律顾问进行沟通,规范履职,
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巡察委员会
                                                 2019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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