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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镇海股份:关于中委合资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主体装置EPC项目第四标段的进展公告2020-03-27  

						证券代码:603637          证券简称:镇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委合资广东石化 2000 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主体
               装置 EPC 项目第四标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 年 3 月 25 日,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总承包的中委合资广东石化 2000 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主体装置 EPC 项目
第四标段(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正式开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3 年 4 月取得中委合资广东石化 2000 万吨/年重质原油加工工程
主体装置 EPC 项目第四标段的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暂定合同价为 13.24 亿元,
并已于 2013 年 7 月开工建设。后来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计
划调整影响,该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缓。2018 年 10 月 31 日,广东省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中委广东石化 2000 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项目核准变更
(粤发改产业函【2018】5524 号),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石化分公司。2019 年 4 月 9 日,中委广东石化 2000 万吨/年重质原油加工工
程(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获得批复。根据总体设计批复,
中委合资广东石化 2000 万吨/年重质原油加工工程主体装置 EPC 项目第四标段
的建设内容和合同金额有所调整。调整后合同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1)工程名称:中委合资广东石化 2000 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主体装置 EPC
项目第四标段
    2)工程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大南海国际石化工业园
    3)项目规模:


                                    1
    a) 七联合装置综合部分(2700)、18 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Ⅰ(2701)、
18 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Ⅱ(2702)、18 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Ⅲ(2703)、18 万
吨/年硫磺回收装置Ⅳ(2704)、6 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2705)、350 吨/小时酸
性水汽提装置(非加氢型)2706)、350 吨/小时酸性水汽提装置(加氢型)2707)、
1000 吨/小时溶剂再生装置(加氢型)(2708)、1500 吨/小时溶剂再生装置(非加
氢型)(2709)、酸性水罐区和液硫罐区(2710);
    b) 7#含油污水预处理站(2791);七联合变电站(2786);七联合机柜室(2781);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与中国石油
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化分公司签订了中委合资广东石化 2000 万吨/年重油
加 工 工 程 主 体 装 置 EPC 项 目 四 标 段 总 承 包 合 同 。 签 署 合 同 价 款 为
1,547,465,623.73 元人民币(不含税),大写:壹拾伍亿肆仟柒佰肆拾陆万伍仟
陆佰贰拾叁元柒角叁分;税金 180,167,584.27 元人民币,大写:壹亿捌仟零壹拾
陆万柒仟伍佰捌拾肆元贰角柒分。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披露的《镇海石
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中委合资广东石化 2000 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主体
装置 EPC 项目第四标段总承包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工作范围
   以各主项批复的基础设计文件作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各单项工程的详细设
计、采购和施工,以及配合业主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开车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完成竣工资料的编制;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
    (二)合同工期
    中委合资广东石化 2000 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主体装置 EPC 项目第四标段
根据各单项工程计划中交时间确定履行期限。工程各子项将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陆续中交。
    三、项目进展情况

    2020年3月25日上午,公司依据经业主审批同意的《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和
《工程开工报审表》,在项目现场举行了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七联合硫磺回
收联合装置(EPC)主体土建及安装工程开工仪式。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的履约将对公司当期和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

                                        2
的持续盈利能力。
    2、本项目的履约将持续扩大公司在硫磺回收、环境保护等细分领域的技术
优势和竞争优势。
    3、本项目的履约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约上述合同
而对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中委合资广东石化 2000 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主体装置 EPC 项目第四标
段合同价款为暂列额,结算时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批复的概算为
准,如遇批复概算调整,将导致合同结算价格相应调整的情形。
    2、因中委合资广东石化 2000 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主体装置 EPC 项目第四
标段建设及采购周期较长,材料设备及人工成本可能存在较大波动,对工程建设
成本造成一定影响。
    3、中委合资广东石化 2000 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主体装置 EPC 项目第四标
段合同建设工期和运营周期较长,工程费基数较大,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
境变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出现工程延期、缓
建等情形,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7 日


        报备文件
    (一)项目开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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