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迪精密:关于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签字会计师事项的专项说明2019-11-01
关于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签字会计师事项的
专项说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本情况: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向贵会提交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申请,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被受理。本公司作为保荐机构承担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本次变更前,发行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原签字会计师为刘剑华、汤其美、邓登峰、刘丽红,现
拟变更为何晓娟、王景坤。
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丽红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剑华、
汤其美、邓登峰已经提出离职,该三名签字注册会计师之离职手续正在办理中。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安排,指派注册会计师何晓娟、王景坤作为发行人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项目的签字会计师继续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工作。经核查,上述变更事
由属实。
变更后签字人员基本情况:何晓娟、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 17 年;王景坤、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 6 年。
何晓娟、王景坤同意承担签字会计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刘剑
华、汤其美、邓登峰、刘丽红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公司对何晓娟、王景坤出具的专项报告进行复核,认为何晓娟、王景坤已
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且与刘剑华、汤其美、邓登峰、刘丽红的
结论性意见一致。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
次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申请构成障碍。本公司同意上述变更
事项。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签
字会计师事项的专项说明》之签字盖章页)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字):
周 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