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签字会计师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本情况: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向贵会提交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申请,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被受理。本次变更 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原签字会计师为刘剑华、汤其美、邓登峰、刘丽红,现拟变 更为何晓娟、王景坤。 变更事由: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丽红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剑华、汤 其美、邓登峰已经提出离职,该三名签字注册会计师之离职手续正在办理中。经瑞华会计师事 务所安排,指派注册会计师何晓娟、王景坤作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签字会计师 继续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工作。 本公司同意上述变更事项。 特此说明。 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