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联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17-09-22
证券代码:603648 证券简称:畅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6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 6 个月内进
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91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216.67 万股,发行价格 7.3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79,268,579.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38,113,579.0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9
月 7 日全部到账,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天职业字[2017]第 16858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金额 92,572.41 万元,其中以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63,811.36 万元。拟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项目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西南物流中心及高端现代物
1 32,000.00 24,182.86
流综合体项目
2 华东物流基地仓库建造项目 38,219.41 23,101.42
精益医疗器械及医疗试剂冷
3 7,833.00 4,875.44
链供应链项目
4 智慧空运物流网络项目 5,020.00 3,124.56
5 智慧物流协同服务平台项目 9,500.00 8,527.08
合计 92,572.41 63,811.36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对募集资金需
求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募集资金投向中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
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截至
2017 年 9 月 1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 117,090,325.82 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 拟置换金额
西南物流中心及高端现代物流综合
1 24,182.86 5,983.92
体项目
2 华东物流基地仓库建造项目 23,101.42 5,725.11
合计 47,284.28 11,709.03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17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17,090,325.82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
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拟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7 年 9 月 11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117,090,325.82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上海畅联国
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
[2017]15353-7 号)。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117,090,325.82 元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需要。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募集资
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畅联股份本
次募集使用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
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四)会计师鉴证意见
公司编制的截至 2017 年 9 月 11 日的《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
2017 年 9 月 11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 上网公告文件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畅
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