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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畅联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的核查意见2017-11-1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

                              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联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中金公司对畅联股份拟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额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以下简
称“原议案”,公告编号:2017-007),同意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在决策有效期内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
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现拟将投资额度调整为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畅联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91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216.6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 7.3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79,268,579.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 638,113,579.00 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
开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出具天职业字[2017]16858 号验资
报告验证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畅联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

       根据畅联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安排,募集资金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项目备案机关     项目备案号
                                           拟投入金额
                                                         成都市龙泉驿   川投资备
       西南物流中心及高端
 1                              32,000.00      24,182.86 区发展改革和   [51011216020101]
       现代物流综合体项目
                                                         经济信息化局   0006 号
       华东物流基地仓库建                                昆山市发展和   昆发改投备案
 2                              38,219.41      23,101.42
       造项目                                            改革委员会     [2015]354 号
                                                         中国(上海)
       精益医疗器械及医疗                                               沪自贸管内备
 3                                7,833.00      4,875.44 自由贸易试验
       试剂冷链供应链项目                                               [2015]41 号
                                                         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上海)
       智慧空运物流网络项                                               沪自贸管内备
 4                                5,020.00      3,124.56 自由贸易试验
       目                                                               [2015]43 号
                                                         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上海)
       智慧物流协同服务平                                               沪自贸管内备
 5                                9,500.00      8,527.08 自由贸易试验
       台项目                                                           [2015]42 号
                                                         区管理委员会
            合计                92,572.41    63,811.36




       如果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缺口部分将由本公司通
过自筹资金解决。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一定的闲置情况。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相应地制定了资金使用计划。鉴于暂时出现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
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
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
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
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
产品等)。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
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
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上海证券
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将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
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将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
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5、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货币政策、宏观经济及相关
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
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
承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
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
告;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
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
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17 年 11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下,拟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至人民币 4 亿元。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张磊




            _______________
                 李扬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