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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博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4-20  

						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4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金益密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金益”)
与常州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源新能源”)签订《厂房租赁合同》
将其部分厂房、办公楼、食堂、宿舍出租给常州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
资子公司出租厂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戚建国、戚淦超、李劲东和王
曙光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2、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上市公
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标准,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常州金益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轩源新能源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戚建国、范小
凤控制的企业。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常州金益密封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742461228R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华城中路
    成立日期:2002 年 08 月 15 日
    注册资本:2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戚建国
    经营范围:密封制品、密封工程用原辅材料、密封工程用工装、模具的制造
及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2、常州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1W4LD50F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华城路 216 号
    成立日期:2018 年 02 月 26 日
    注册资本:4,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庆平
    经营范围:新能源电力电池的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轻量化产
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江苏轩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67.5%(朗博科技实际控制人戚建国、
范小凤合计持有江苏轩源投资有限公司 70%股份)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以常州金益所处区域租赁市场价格为参考依据,双方协商确定
本次租赁价格,没有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常州金益与轩源新能源的《厂房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租赁房屋基本情况:租赁房屋为位于常州市金坛区华城路 216 号的部分
厂房、办公楼、食堂、宿舍。出租面积为 11,800 平方米。
    2、租赁期限: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3、租金费用:租赁房屋的租金为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12.71 元,月租金总
额为人民币 15 万元。
    4、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与轩源新能源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充分利用闲置房
产;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
场原则,且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六、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2017 年 1 月至披露日,朗博科技、常州金益与轩源新能源未发生关联交易。
    七、该关联交易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出租厂
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戚建国、戚淦超、李劲东和王曙光已回避表决,
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此议案。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向关联方出租厂房的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
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公允的、合理
的;公司因旧厂房空置向关联方出租厂房,不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
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3、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出租厂房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范小友已回避表决,会议以2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此议案。
    八、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以常州金益所处区域租赁市场价
格为参考依据,双方协商确定本次租赁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国元证券同意公司该关联交易。
    九、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的核查意见》;
   5、《厂房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