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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璞泰来:对外担保进展公告2018-08-03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18-066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进展情况

    2017年12月19日,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
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
担保额度10.1亿元。
    2018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8年
度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2018年度对全资及控股
子公司担保额度15.15亿元。
    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及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8年8月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就本次授信融资事宜,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相应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合同内容如下:
     (一)      《综合授信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受信人: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
     3、额度有效使用期限:2018年5月21日至2019年5月21日。
    (二)   《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壹亿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业务范围:本合同约定的最高主债权本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包括
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5、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两年。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本次新增担保后实际对外担
 保总额为13.90亿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2017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资产的56.80%。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
 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综合授信合同》;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