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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璞泰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20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18-083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璞泰来”)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
会议于2018年10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
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编制的《2018年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
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诉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实施本
次激励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为保证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董事
会经审议,同意上述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
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等事宜时,按照公司2018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式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
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
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
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
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
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
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
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2018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
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
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
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
的所有行为。

   4、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
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5、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同意董事会授权公
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
    (四)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