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嘉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2019-11-20
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19-069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嘉和”)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827 号文核准,亿嘉和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543,9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4.46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604,562,794.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03,905,834.83 元(不含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00,656,959.17 元。2018 年 06 月 06 日,公司收到保
荐机构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余额 519,816,567.58 元。中
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6 月 6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18]验字第 90037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的管理制度。
2018年6月29日、7月2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南京分行、
平安银行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静安支行、杭州银行南京软件大道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
议,公司注销了中国民生银行南京分行原募集资金账户,在中信银行南京月牙湖
支行设立了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9年8月2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
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9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及理财专户余额合计为42,983.11
万元(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48.90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对应募投建设内容 存放金额
智能巡检机器人集成
中信银行南京月牙湖支
8110501012601349722 测试中心、智能化产品 800.20
行
与服务研发综合楼
智能巡检机器人集成
平安银行南京江宁支行 15000093950284 663.02
测试中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静安 智能巡检机器人集成
98210078801000000351 1,377.15
支行 测试中心
杭州银行南京软件大道 智能化产品与服务研
3201040160000609466 1,142.74
支行 发综合楼
合计 3,983.11
(2)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理财类型 认购金额
杭州银行南京软件大道支行 3201040160000628706 结构性存款 5,500.00
平安银行南京江宁支行 15000093950284 结构性存款 10,000.00(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静安支行 98210078801000000351 结构性存款 11,000.00
中信银行南京月牙湖支行 8110501112601351592 结构性存款 10,000.00
杭州银行南京软件大道支行 3201040160000880265 结构性存款 2,500.00
合计 39,000.00
注:平安银行南京江宁支行结构性存款已于2019年11月14日到期。理财本息共计
10,094.93万元已返还至平安银行南京江宁支行募集资金专户(15000093950284)。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说明
为优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公司拟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5000093950284)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含结构性存
款到期后理财本息)全部转入新设立的中国民生银行专项账户,并注销原平安银
行专项账户。本次募集资金账户变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变。
原平安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后,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
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终
止,公司须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新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其安排的人员办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变更的具体事宜,并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洽谈、签署相应的监管协议。
三、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助于提
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
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部分专项账户的决策
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助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故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相应的三方监管协
议。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变更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