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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洲新春: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1-21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文件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提交审议的拟使用现金收购捷姆轴承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捷姆轴承”或“标的公司”)24%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
充分地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对本次交易情况的介绍,认真审阅了相关文件,经
审慎分析,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收购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做出的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
    2、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捷姆轴承的股份将增至 75%,有助于公司进
一步整合资源,从人员、管理、业务、财务各个方面积极推进收购后的整合工作,
充分发挥标的公司现有的潜力。此次股权收购不会导致本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
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
利影响。
    3、本次收购已聘请具有执业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坤元
资产评估机构有限公司对交易标的公司进行了评估,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
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得出的资产评估结
果客观、公允,交易定价方式合理。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收购捷姆轴承 24%股权。




                                           独立董事:孙永平、严毛新、屈哲锋
                                                             2019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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