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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灵康药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19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17-030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6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7 在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
事长陶灵萍召集并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 2017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
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
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且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解决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
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决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
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交易,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且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