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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奇精机械: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9-27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态度,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投资入伙诸暨东证睿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投资入伙诸暨东证睿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符合公司的发
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资源,以及借助投资基金平台,
整合各方面的优质资源,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公司外延式发展的步伐,实现
公司的产业链整合和产业扩张,推动公司健康快速发展。
    公司本次投资入伙诸暨东证睿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事项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构成关联交易,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
不良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投资入伙诸暨东证睿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马国鑫                   张   华                  陈   农




                                                       2018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