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奇精机械: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16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
表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年产 2,500 万套电动工具零部件产业化项目”已按计划购置相应设备
并投入使用,但因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厂房装修进度原因和生产计划需要,
部分设备购买后已存放于其他厂区先行投入生产。考虑到设备搬迁需要客户重新
验证审核,生产计划无法按原定计划完成,设备搬迁调试、停工、流水线布局优
化等存在一定成本,公司只将部分设备搬迁至预定厂房,部分设备不再搬迁,原
地使用。上述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知悉并
认可上述行为。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
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马国鑫                   张   华                  陈    农




                                                       2019 年 0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