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火炬电子:关于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26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
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作出事前认可并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事前认可意见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将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先与我们进行沟通,我们
听取了相关汇报并审阅了有关材料,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

    二、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尚处于成长期,项目数量及体量均处在增长阶段,存在较大的资金
需求,同时兼顾股东的合理回报,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拟以总股本452,665,950
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并将2018年度实施股份回购金
额23,675,570.54元计入现金分红,合计视同现金分红68,942,165.54元,占母公
司本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38.86%,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0.69%。该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可持
续发展,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
配预案。

   (2)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有关部门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及实际履行情况进
行比对审查,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落实。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严格按照相应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有效控制了风险。
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致同审字(2019)第 350ZA0154 号《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实施,
目前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3)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019 年,为满足公司与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并在需要时相互之间提供担保,有利于业务的有序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发
展利益。且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的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通过本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
进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股东利益,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使用部分闲置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6)关于制定公司 2019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结合所处行业及公司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公司董事、
高管薪酬的制定程序及审议程序合法,薪酬水平与董事、高管的业绩考核相匹配,
有利于形成激励机制,同意该薪酬方案。

   (以下无正文)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志强、白劭翔、邹友思
                                              日期: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