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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火炬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4-26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
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在报告期内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王志强先生、白劭翔先生、蔡劲军先生三名董事组
成,其中王志强先生和白劭翔先生为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主任由会计专业人士王志
强担任。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具
体情况如下:
 次数    召开时间         届次                        审议事项                     审议结果

                                     1、关于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第四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3、关于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第四届董事会   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1      2018/2/1     审计委员会第   4、关于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审       通过
                        五次会议     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专
                                     项核查意见的议案;
                                     5、关于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聘请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
                                     2017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1、关于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关于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2      2018/4/18    审计委员会第                                                   通过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六次会议
                                     3、关于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第一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1、关于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3      2018/8/27   审计委员会第                                                 通过
                                    2、关于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七次会议
                                    半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1、关于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4     2018/10/30   审计委员会第                                                 通过
                                    2、关于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八次会议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聘用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具有从事证
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审查公司年度财务报表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
计准则》相关规定,并按照中注协《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要求审查财务报表相关内

部控制工作,并自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道德规范和职业操守。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致同为公司提供的良好审计服务,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
性,2018 年 2 月,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继续聘任致同作为公
司 2018 年的外部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致同 2017 年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95.4 万元(其中包含对广
州天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尽职调查审计费用 10.6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1.8 万元,
审计费用共计 127.2 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
的重大事项。

      在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重点等审
计总体策略与致同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重视与审计
人员的工作沟通,督促其配合公司及时提交审计报告。审计结束后,审计委员会与致
同就会计实务(包括会计政策、会计估值和财务报表披露)、审计出现的重大事项及
监督财务报告过程重大的其他事项等进行确认与交流。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通过与致同就相关事项的沟通与讨论,以及查阅致同为公司提供的审计工作成果,
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在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其
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内审部制定的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认可了该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审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
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建议,使内部审计工作有效运行。2018 年,经审阅多
份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审部能够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管理
目标开展工作,突出重点审计,发挥了内部审计的监督和评价作用。经评估内部审计
工作的结果,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财务
报表》、《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18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经严格审核,审计委
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内容客观、真实、准
确,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等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
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等事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审计部开展内控评价工作,审阅了公司《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落实相关制度规范的要求,
强化对内控制度的监督检查。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满足公司当前发展需要,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得到了较为有效执行,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了公司管理层、审计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能够进行充分有
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各方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使得审计相关
工作顺利进行,审计报告及时交付。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
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外部审计,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不断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有效执行,并提供真实、
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19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各项相关规定,规范履职,积极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