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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火炬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9-04-26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担保情况
和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进行了审核,在其基础上,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程序、资金往来均合法合规,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7.95 亿元,均为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8.10%。我们
认为:2018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均系为公司所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属于正常生
产经营的合理资金需求,有利于增强其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不存在逾期担
保,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充分履行披露义务。未发生为控股股东
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王志强、白劭翔、邹友思

                                              日期: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