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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体科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2019-07-24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19)天(蓉)意字第 31 号




致: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
议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在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技术
开发区双华路三段 580 号公司新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以及《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
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1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
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
公告文件一并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
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
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19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依照法定程序做出
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2019 年 7 月 4 日,公司通过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该《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载明了召
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日期、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会议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在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技术开发
区双华路三段 580 号公司新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梁熹先生主持,完成
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7 月 23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
30,13:00 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7 月 23
日 9:15 至 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

                                       2
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16 人,
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50,587,054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50.0936%,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9 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35,566,584 股,占公
司股本总数的 35.2197%%。

    2、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7 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15,020,47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4.874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6 人,
代表公司股份数 9,881,617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9.7852%。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
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
法、有效。


                                    3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
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共同
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公
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0,587,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1,6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4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0,587,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1,6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发行规模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0,587,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1,6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5
    表决情况:同意50,587,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1,6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债券期限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0,587,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1,6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债券利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0,587,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
                                      6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1,6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0,587,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1,6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担保事项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本议案关联股东梁熹、梁钰祥回避表
决。

       表决情况:同意19,041,212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回避31,545,842股。
                                      7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1,617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回避0股。


    8、转股期限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0,587,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1,6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0,587,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1,6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0,587,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1,6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0,587,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1,6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9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赎回条款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0,587,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1,6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3、回售条款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0,587,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1,6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
    14、转股后的利润分配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0,587,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1,6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0,587,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1,6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6、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1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0,587,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1,6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7、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0,587,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1,6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8、募集资金用途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2
    表决情况:同意50,587,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1,6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9、募集资金存管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0,587,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1,6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0,587,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
                                     13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1,6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0,587,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1,6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0,587,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4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1,6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0,587,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1,6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0,587,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1,6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以及相
关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0,587,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1,6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0,587,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1,6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九)《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
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0,587,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本议案关联股东梁熹、梁钰祥回避表
决。

       表决情况:同意19,041,212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回避31,545,842股。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1,617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17
权股份总数的0;回避0股。


    (十一)《关于公司增加 2019 年度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587,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1,6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
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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