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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体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9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通知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发出,本次董事会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在成都市双流西航
港经开区双华路三段 580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梁熹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公司监事、高管列
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全体成员全面了解并认真审核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认
 为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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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
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按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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