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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体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9-20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4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体科技”、“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发出,本次董事会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在
成都市双流西航港经开区双华路三段 580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通讯及现场表决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梁熹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
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参与《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张辉、汪小宇先生在授予日 2019 年 6 月 14 日前 6 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
的行为,故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决定暂缓授
予其 2 人合计获授的 20 万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授予条件满足后再召开会议审议张
辉、汪小宇先生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宜。
    截至目前,张辉、汪小宇先生的限购期已满。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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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19 年 9 月 19 日为暂缓授予部分的授予日,
向张辉、汪小宇先生授予 2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详见同日披露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董事张辉、汪小宇先生为本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本
议案的表决,其他 9 位非关联董事参与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主要用于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且单个理财
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
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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