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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华新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8-01-16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18-004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
   于 2018 年 1 月 11 日、1 月 12 日、1 月 1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
   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确认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1 月 11 日、1 月 12 日、1 月 1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
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
序正常。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止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
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
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未发现需
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
正之处。
    (四)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
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