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龙马 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马环卫”或“公司”)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及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龙马环卫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 2015】30 号),并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15 年 1 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3,335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4.8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9,558.1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603.55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4,954.545 万元, 并且存放于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 2015】10 号《验资报告》 进行了审验。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 及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预算 拟募集资金使用量 23,2 1 环卫专用车辆和环卫装备扩建项目 21,568.01 08.25 3,60 2 研发中心项目 3,387.05 0.02 2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00.00 合计 46,8 44,955.06 08.27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项目的投资预算总额为 46,808.27 万元,其中包括 1,853.21 万元的土地 购置金,由公司自筹解决,因此拟募集的资金使用量为 44,955.06 万元。 (二)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81 号)核准,公司以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920,955 股,每股发 行 价 为 27.11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729,827,090.05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12,856,863.9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16,970,226.07 元,并存放于公司董 事会确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出具的天健验【2017】492 号《验 资报告》进行了审验。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在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后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将 全部 投 入 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预算 拟募集资金使用量 厦门福龙马环境 1 环卫装备综合配置服务项目 57,276.18 46,895.52 工程有限公司 环卫服务研究及培训基地项 厦门福龙马环境 2 14,995.36 2,495.36 目 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龙马环卫装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7,060.72 2,306.14 备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龙马环卫装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备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99,332.26 71,697.02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22,086,689.28 元, 其中环卫专用车辆和环卫装备扩建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187,465,648.13 元, 研发中心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34,626,191.15 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专户资 金偿还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用途的银行贷款、支付承兑汇票到期结 算款 199,994,850.00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为 28,214,451.87 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5,055,234.30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43,269,686.17 元(包含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尚未归还的 43,100,830.00 元)。 2016 年 1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最高总额不 超过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16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额 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增加总额不超过 1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 1 亿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6 年 4 月 15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17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 闲 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 1.5 亿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7 年 3 月 20 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 2018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及 2018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 通 过 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及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最高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 元进行现金管理。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5 亿元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8 年 4 月 24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19 年 4 月 4 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43,100,830.00 元 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情况,近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 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22,188,608.94 元,其中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00.00 元,环卫装备综合配置服务项目 7,683,183.08 元 , 环 卫 服 务 研 究 及 培 训 基 地 项 目 2,246,515.00 元 ,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项 目 12,258,910.86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为 494,781,617.13 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的银 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为 19,108,178.43 元,募集 资金余额为 513,889,795.56 元(包含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 196,874,000.00 元)。 2017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使用最高总额不超过 5.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18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 置 换 预 先 已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的 自 筹 资 金 的 议 案 》, 同 意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13,675,306.86 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本次募集资金已经置换完毕。 2018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及 2018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 通 过 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及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最高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 元进行现金管理。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5 亿元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8 年 4 月 24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19 年 4 月 4 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196,874,000.00 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情况,近期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 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 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 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 2016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以下简称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 亿 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9 年 4 月 8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 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和 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5 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 现行同期贷款利率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2,000 万元。随着公司生 产规模的扩大,所需流动资金也随之增加,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减 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 于 新 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如果因项目 建设需要提前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经营层负责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 募集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龙马环卫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 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兴业证券对龙马环卫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