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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马环卫: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2020-01-15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龙马环卫      公告编号:2020-006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六枝特区龙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枝特

区龙马”或“债务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

实际为六枝特区龙马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74 元;本次担保金额为 1.74 亿

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就控股子公司六枝特区龙马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
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贵阳分行”或“债权人”)签署
的《赤道原则项目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协议(以下统称“主
合同”)与兴业银行贵阳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和《非上
市公司股权质押合同》,为六枝特区龙马 1.74 亿元的项目贷
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及股权质押担保。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9-117)。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六枝特区龙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203MA6GKGG15N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天顺汽摩机电城 11 幢
3层

      法定代表人:沈家庆

      注册资本:11,251.24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 年 12 月 12 日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
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
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城乡生活垃圾的清扫、
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管理;大气污染防治;危险废物治理;
新能源发电、火力发电、污染修复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的咨询、
设计、总承包服务;园林养护、保洁;河道、水域清理保洁、下
水道清污;移动厕所、固定厕所服务、保洁;餐厨垃圾、污泥、
粪便收集、运输与处置;废旧物质的回收与利用;垃圾焚烧发电;
环卫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相
关的设备销售;机械与设备租赁。)

       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实缴出资      出资比例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
 1                              9,000.992    9,000.992      80%
              有限公司
        六枝特区兴城环卫有限
 2                              2,250.248    2,250.248      20%
              责任公司
                合计           11,251.240   11,251.240     100%

       主要财务指标:

       1、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后的总资产为 12,505.78
万元,净资产 11,946.80 万元,资产负债率 4.47%,实现营业收
入 6,526.22 万元,净利润为 738.60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15,808.51 万元,净资
产 11,724.93 万元,资产负债率 25.83%,实现营业收入 5,173.19
万元,净利润 404.1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及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保证人: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主债权金额:人民币 1.74 亿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
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债权人采取诉讼、仲裁、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等
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
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5、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债权人按照主合同或本合同的约定提前收贷、或
发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情况下主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时,
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届满之日起两年。

    (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
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两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
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
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债 权 人 为 债 务 人 提 供 的 其 他 表 内 外 各 项 金 融 业
务,保证期间为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两年。

    (二)《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质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出质人: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质押标的:公司所持有的六枝特区龙马 80%股权。

       质押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
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等。

       3、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担保范围为主合
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质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统称“被担保债权”)。
质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是指质权人采取诉讼、仲裁、向公
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仲
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
的费用。

       4、质押期限:质权与被担保债权同时存在,被担保债
权消灭的,质权才消灭。

       (三)《赤道原则项目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贷款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借款人:六枝特区龙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人民币 1.74 亿元

       3、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六枝特区城乡生活垃圾收运
和处置 PPP 项目垃圾焚烧发电子项目建设

       4、借款期限:为十五年,自 2020 年 1 月 10 日至 2035
年 1 月 9 日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
币 1.74 亿元(含本次),主要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六枝特区
龙马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7.53%,控股子
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
形。

       特此公告。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