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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石英股份: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2017-11-22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7-081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陈培荣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63,750 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19%;监事陈丹丹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8,000 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的 0.005%;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吕良益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63,7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19%;总工程师周明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
  份 63,7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19%;。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25%,即陈培荣
  先生拟减持不超过 15,900 股; 陈丹丹女士拟减持不超过 4,500 股;吕良益先生拟
  减持不超过 15,900 股;周明强先生拟减持不超过 15,900 股。减持价格将按照减
  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8 日
  收到公司董事陈培荣先生、监事陈丹丹女士、高级管理人员吕良益、周明强关于
  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陈培荣、陈丹丹、吕良益、周明强
      (二)董监高的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及所持股份来源:
股东姓名       任公司职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所持股份来源
                                       1
陈培荣    董事                      63,750         0.019%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陈丹丹    监事                      18,000         0.005%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吕良益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63,750         0.019%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周明强    总工程师                  63,750         0.019%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合 计                               209,250
     (三)过去十二个月内上述董监高均未发生过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及价格区间等具体情况
     1、减持数量及比例
                 拟减持股份数量上   拟减持股份占公司    拟减持股份占其所持
  股东姓名
                     限(股)         总股本的比例      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陈培荣             15,900              0.005%                25%
   陈丹丹             4,500               0.001%                25%
   吕良益             15,900              0.005%                25%
   周明强             15,900              0.005%                25%
   合    计           52,200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等符合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3、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买
 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持股份。
     4、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董事、监事、高管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锁
 定的承诺,其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承诺。
     (三)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周转需要。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陈培荣先生、陈丹丹女士、吕良益先生、周明强
 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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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架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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