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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有友食品:会计政策变更公告2019-08-16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19-027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资产
   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一、概述
    国家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 财会〔2017〕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财会〔2017〕
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下称“新金融准则”),
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本
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根据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 照企
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 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
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
新租赁准则的企业,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
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变更的主要内容
    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企业应当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
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
       ①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
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企业一般应当设置“银行存款”、“贷款”、“应收账款”、“债权投资”等科
目核算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①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
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
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企业设置“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科目核算分类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之外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企业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本准则施行日,对于之前以成本计量的、在
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企业应当以其
在本准则施行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
本准则施行日所在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企业应当按照新金
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相关信息,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本准则要求不一
致的,无需调整。
       2、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本期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修订通知》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变更的主要内容
       资产负债表项目:
       (一)原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计入“应收票据”项目和“应
收账款”项目;
       (二)原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计入“应付票据”项目和“应
付账款”项目。
       2、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会[2019]6 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 2019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并采
用追溯调整法按照新报表格式对 2018 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列报。

       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2,311,304.33     不适用        4,854,937.63    不适用
款
应收账款                    不适用    2,311,304.33        不适用    4,854,937.63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39,215,091.61     不适用        2,499,664.89    不适用
款
应付账款                    不适用   39,215,091.61        不适用    2,499,664.89
其他流动负债          6,849,138.31    4,464,568.54     93,792.70               -
递延收益             35,903,130.91   38,287,700.68    225,586.78      319,379.48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及调整外,对
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
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