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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宏股份: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8-07-06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062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的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其中 1 名激励对象因 2017
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未达标,根据《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解锁条件的
规定,该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2017 考核年度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对上述 1 人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一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
合计 57,600 股,以回购价格 10.2627 元/股(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
注销。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46,113,200 股变更为 146,055,600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 146,113,200 元变更为 146,055,600 元。由于公司本
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
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
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
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
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根据我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大道 1888 号公司证券部
2、邮编:313000
3、联系人:闵先生
4、联系电话:0572-2756170
5、传真:0572-2756309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