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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洋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02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5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 年 8 月 1 日,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
已于 7 月 27 日以专人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利
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 3 名独立董事在杭
州以现场方式书面表决,其他 6 名董事在绍兴以现场方式书面表决。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100 万元人民币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绍兴盛洋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拟定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
询。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登记信息以公司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为准。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7-016。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绍兴银行高新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向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开发区支行
申请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的授信额度(含流动资金续授信人
民币柒仟万元)。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叶利明先生在上述额度内代表公司办



                                    1
理所有信贷事宜、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
授权有效期限自银行批复日始一年。
    公司控股股东绍兴市盛洋电器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叶利明先生和徐凤娟
女士同意为公司本次授信业务提供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绍兴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本
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授信额度(其中伍仟万元用于但不限于流动资
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贴、保函和国内信用证等;伍仟万元专项用于国
际贸易分项)。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叶利明先生在上述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
所有信贷事宜、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授
权有效期限自银行批复日始一年。
    公司控股股东绍兴市盛洋电器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叶利明先生和徐凤娟
女士同意为公司本次授信业务提供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刘科坤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刘科坤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的感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高璟琳女士
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7-017。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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