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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洋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3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
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
财务报表。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
始日开始执行。2019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和要求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
    目;
    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2、利润表
    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股东权益变动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
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此
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 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对 2017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研发费用”30,397,231.78 元,
减少“管理费用”30,397,231.78 元;对 2017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
目的影响为增加“研发费用”28,910,154.17 元,减少“管理费用”28,910,154.17
元。
    (二)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
解读》的规定和要求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
    1、利润表
    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
益”项目中填列。
    2、现金流量表
    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
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此
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 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对 2017
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为增加“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48,100.00 元,减少“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48,100.00 元。
对 2017 年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的影响为增加“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48,100.00 元,减少”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48,100.00 元。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按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及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会计准
则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进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
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
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