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环宇: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7-09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19-026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3 日以
专人送出、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的通知》,并于 2019 年 7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参与竞买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 80%股权及授权公司董
事长办理竞买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参与竞买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 80%股权及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竞买相关事宜
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营业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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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2019年业绩增长情况及公司经营战略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
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4.1亿元。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银行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内签署银行借款相关合同,
并全权负责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单笔融资的审批相关事宜。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
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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