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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源家居: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7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19-034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当期损益、
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

会[2019]6 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

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执行。

    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

围进行修订。

    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

务重组》(财会[2019]9 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

    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印发的财会﹝2019﹞6 号、财会﹝2019﹞8 号、财会

﹝2019﹞9 号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财会[2019]8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9]6 号)的要求,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

产负债表列报调整如下: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应收票据
                     80,353,161.06
         款                              应收账款           80,353,161.06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应付票据          140,569,525.26
                    263,609,786.01
         款                              应付账款          123,040,260.75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应收票据
                    101,028,791.41
         款                              应收账款          101,028,791.41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应付票据          140,569,525.26
                    270,003,011.56
         款                              应付账款          129,433,486.30

    执行上述新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

净资产不产生实质影响。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调

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公司当期损益、

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

务重组》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

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

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

部、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

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

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调

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