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飘飘: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1-15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0-003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
知于 2020 年 1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本次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建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
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
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香飘飘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
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59 名,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
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5.51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1%。
公司董事蔡建峰、勾振海、邹勇坚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人
员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