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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飘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20-01-1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要求,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香飘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于2020年1月12日、13日对香飘
飘进行了2019年度持续督导的现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代表人:肖雁、杨华伟
    现场检查时间:2020年1月12日、13日
    现场检查人员:杨华伟、刘天际
    现场检查方式和内容: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
用、结余情况和募投项目的结项情况;查阅了香飘飘2019年的历次三会会议资料
、重要合同、大额款项收支情况等资料;保荐代表人与香飘飘管理层进行了访谈
。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对香飘飘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公司经营状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完成了本次定
期现场检查报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香飘飘 2019 年期间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
门委员会的会议文件,获取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
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文件,对香飘飘三会运作情况
进行了核查,并对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股东大会、董事
会及监事会的议事规则执行良好,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的相关事项。公司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会议记录完整,会
议资料保存完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交易所
业务规则要求履行职责。公司已经建立并健全了适应公司发展的机构体系,各部
门均有着明确的责任规定和管理制度,各部门及岗位的业务权限层次分明,内部审
批程序流程执行较好。公司已经建立并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设立
了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上述机构均在《公司章程》的
约定权限内履行相应职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取得了香飘飘 2019 年期间的对外公开披露的文件、投资者调
 研纪录,并对公告文件内容及支持性文件等资料等进行了核查,重点对其中涉
 及到三会文件、重大业务合同、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了查询和了解。2019年,
 招商证券的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对于香飘飘的信息披露进行了事前
 或事后审阅,审阅的信息披露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公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
 告、公司公告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19年度所对外发布的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
 公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且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三会会议资料、公司账务情况,并与财务人员、公
司管理层进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在资产、人员、
财务、机构、业务方面保持了较好的独立性,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违规资金往来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访谈,查阅了公司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
凭证、银行对账单、合同、相关三会会议资料以及公司公告等。
    经检查,保荐机构认为:2019年度香飘飘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募集资
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的情形;2019年6月19日,香飘飘将结余募集资金38,265.39元(扣除手续费后
累计利息、理财收益和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
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经注销,香飘飘
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经终止。香飘飘上述
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香飘飘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审议文件、相关合同,重点核查
 了重大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及履行的决策程序,并对所涉及的业务及财务人员
 等进行了询问确认。公司银行账户清单和银行流水,对关联方资金往来进行了
 重点核查,并对公司财务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公司关联交
易相关规定执行,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和审议程序;与关联方的交易定
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公司对外投资等重
大经营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与香飘飘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沟通并了解了 2019 年公
 司的经营情况,并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基于行
 业公开材料分析了公司所在行业发展情况。
    经检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务运转正常,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未发生变
化。宏观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未发生对公司业务产生影响的重大变化,公司主要
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也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
生重大变化。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无。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定应当
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定应当向中
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针对保荐机构的本次现场检查,上市公司领导高度重视,为招商证券现场检
查人员专门提供了办公场所,各相关部门给予了充分、高效地配合。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招商证券现场检查人员对公司各重大方面均实施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人员
认为:2019年度内,公司治理结构较为完整、运作较为规范,信息披露的相关内
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保存及使用程序合规,公司业务经营没有重大变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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