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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域生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19-021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里旺项目、鹏江项目、鄱阳项目

                    新项目名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1 亿元人民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6 号核准,天域生态环境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域生态”)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317.79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4.6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3,169.27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7,018.61 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03 月 22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17)第 2137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9 年 04 月 24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募集资金账户
    项目          开户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变更后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期末余额
湖南美禾里旺苗   平安银行上海交
                                       93,784,100.00       8,184,100.00       10,119,069.79      487,036.55
木基地建设项目     易所支行
湖南美禾鹏江苗   平安银行上海交
                                       75,212,000.00       4,012,000.00        2,755,861.20     2,402,945.83
木基地建设项目     易所支行
江西美联鄱阳苗    汇丰银行重庆分
                                         72,450,500.00    19,250,500.00      18,301,468.76      1,825,379.07
木基地建设项目          行
补充园林绿化工
                  中国民生银行北
程配套运营资金                          328,739,500.00   328,739,500.00     328,739,500.00           已注销
                    京西单支行
    项目

    合计                                570,186,100.00   360,186,100.00     359,915,899.75      4,715,361.45


                 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以及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中产生的利息。

                 本次拟变更湖南美禾里旺苗木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里旺项目”)中的

           4,760 万元、湖南美禾鹏江苗木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鹏江项目”)中的

           2,920 万元及江西美联鄱阳苗木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鄱阳项目”)中的 2,320

           万元,共计 1 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17.54%。

           本次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2019 年 0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以 9 票

           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里旺项目

                 湖南美禾里旺苗木基地建设项目于 2014 年经攸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攸发

           改发[2014]17 号),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美禾苗木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

           项目原计划投资 9,983.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 9,378.41 万元,用于湖南省株洲

           市攸县网岭镇里旺村的生态苗木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期预计为一年,所得税后内

           部收益率为 24.64%,投资回收期 4.95 年(税后)。截至 2019 年 04 月 24 日,

           该项目累计投入 1,011.91 万元。

                 2、鹏江项目
    湖南美禾鹏江苗木基地建设项目于 2015 年经攸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攸发

改备[2015]3 号),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美禾苗木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项

目原计划投资 8,006.05 万元,实际募得资金 7,521.20 万元,用于湖南省株洲市

攸县皇图岭镇鹏江村的苗木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期为 12 个月,所得税后内部收

益率为 24.98%,投资回收期 4.93 年(税后)。截至 2019 年 04 月 24 日,该项

目累计投入 275.59 万元。

    3、鄱阳项目

    江西美联鄱阳苗木基地建设项目于 2014 年经鄱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鄱发改字[2014]91 号),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美联生态苗木有限公司作为

实施主体。项目原计划投资 7,712.10 万元,实际募得资金 7,245.05 万元,用于

江西省鄱阳县枧田街乡的苗木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期为 12 个月,所得税后内部

收益率为 24.48%,投资回收期 4.96 年(税后)。截至 2019 年 04 月 24 日,该

项目累计投入 1,830.15 元。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近年来,苗木市场供需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中的苗木种

植方案已经不再符合市场需求,公司谨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已于 2018

年 11 月将 1.10 亿元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流。同时,公司进行战略转型升级,

因此对原计划的苗圃规划进行调整,除少量养护费用等必要支出外,公司将不再

新增苗圃投入。

    三、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不会

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还可

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有利于促进公司主

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域生态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有利于公司改善流动资金状况、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益。

该事项有效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但该变更事项尚待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天域生态环境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当前公司所处行业变化和

未来发展需要作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变更 1 亿元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

根据客观环境和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决议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变更 1 亿元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04 月 26 日



       报备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