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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域生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4-26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仔

细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

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 [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审查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我们认为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

阶段的盈利水平和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用于支持公司主营业

务发展,提升长期盈利能力,实现与投资者对未来利益的共享,符合公司未来发

展和股东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2011 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为公

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

能力。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向关联方上海域夏商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域

夏”)租赁办公场所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定价合理、公允,关联董事罗卫国

先生、史东伟先生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向上海域夏租赁办公楼事项。

    (五)《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度拟对外提供额度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有利于满足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本次对外担保已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相关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参考了行业内相应岗位薪酬的市场水平、企业发展目标和年度

经营目标,能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责任、经营风险、经营业绩挂

钩,能够确实起到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效果,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

的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七)《关于聘任公司联席总裁的议案》

    经审核,周薇女士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我们

认为周薇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联席总裁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

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条件。我们同意聘任周薇女士为公司联席总裁。

    (八)《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结合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

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内部控制的要求。

    (九)《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天域生态环境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当前公司所处行业变化和

未来发展需要作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变更 1 亿元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