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域生态: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之独立意见2019-08-16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之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公
司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就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罗卫国先生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
司,用于开展生猪养殖业务,符合公司当前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
发展,关联董事罗卫国先生、史东伟先生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上述
关联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之
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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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强 刘小进 王新安
2019 年 0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