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域生态: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之事前认可意见2019-08-16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之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
关规定,作为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
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在全面了解有关情况后,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罗卫国先生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用
于开展生猪养殖业务是公司基于当前经营现状作出的慎重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
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战
略规划及发展需要。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
关联董事罗卫国先生、史东伟先生应当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之
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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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强 刘小进 王新安
2019 年 0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