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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域生态: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2019-12-11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19-082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史东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7,388,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73%,累计

       质押股份 38,463,651 股,占其持股数量的 67.02%,占公司总股本的 15.91%。

       罗卫国先生与史东伟先生作为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120,936,1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2%,累计质押股份 86,453,651 股,

       占其持股数量的 71.49%,占公司总股本的 35.75%。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收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史东伟先生的书面函告,获悉史东伟先生将其持

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质

                  股东名称                            史东伟
          本次解质股份(股)                        20,1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35.02%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31%
                  解质时间                      2019 年 12 月 09 日
              持股数量(股)                        57,388,800
                  持股比例                           23.73%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16,56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比例                   28.86%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85%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用于在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
         办理质押业务。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是否补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押融资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名称      股股东       股数       充质押     日             日                                     资金用途
                                                                               比例       比例
                                                                      华安
史东伟       是      21,903,651     否     2019.12.10   2020.12.10             38.17%      9.06%   偿还债务
                                                                      证券

             2、拟质押股份未被用做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相关股份不具有潜在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史东伟              罗卫国           合计
                持股数量(股)                            57,388,800          63,547,309     120,936,109
                    持股比例                               23.73%              26.28%          50.02%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                      16,560,000          47,990,000      64,550,000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                      38,463,651          47,990,000      86,453,651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67.02%              75.52%          71.49%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5.91%              19.85%          35.75%
  已质押股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38,463,651          47,990,000      86,453,651
    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股)                       0                   0               0
  未质押股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18,925,149          14,338,000      33,263,149
    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0                   0               0
             注:上表中史东伟先生和罗卫国先生持股比例之和与合计持股比例之间的差额系保留
         小数点后两位产生的尾差。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

                                                             罗卫国                  史东伟
         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股)                   -                  16,56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28.86%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6.85%
                 对应融资余额(元)                             -                  68,300,000
         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股)              25,990,000              38,463,651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40.90%                  67.02%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75%                  15.91%
                 对应融资余额(元)                        80,500,000             134,000,000
    罗卫国先生和史东伟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

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质押股份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

情形;如发生平仓预警,罗卫国先生和史东伟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

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

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史东伟先生质押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

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史东伟先生质押公司股份不会影响股东向上市公司委派董事席位,

不影响股东与上市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对公

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