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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利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报告2019-04-27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现就 2018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梁芬莲女士、独立董事陈磊先生和
公司董事、副总裁陈晓先生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梁芬
莲女士担任,具体个人情况如下:
    梁芬莲女士,1966 年出生,会计学专业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在陕西
财贸干部管理学院会计系、陕西经贸学院会计系、西安财经学院会计系任教,现
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任教,并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陈磊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学士,上
海交通大学 EMBA,曾在上海中科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董事长助理、
总裁、副董事长兼集团工业园区总经理。现为上海中科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长、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陈晓先生,男,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科学与工
程硕士。陈晓先生 2004 年至 2008 年就读于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获得学士学
位;2008 年至 2009 年参加团中央研究生支教团,赴四川开展义务支教活动;2009
年至 2012 年就读于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获得硕士学位;
2012 年 7 月考取成为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公务员,2012 年 7 月至 2014 年 3 月
期间工作于苏河湾旧改专项指挥部北站分指挥部;2014 年 3 月至 2015 年 11 月就
职于苏州通和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基金资深投资经理;2015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0 月,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
副总裁,上海捷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裕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二、2018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
召开会议 4 次审议相关事项及对相关议题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具体如下:一)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公司 2017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对 2017 年审计机构所开展的
财务审计工作进行考核,对其工作质量做出了审议评价,审议通过了 2017 年年度
报告和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审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对 2017 年度关联方资
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做出了审议评价;对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做出了审议评
价;对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做出了审议评价;对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做出了审议评价。(二)2018 年 5 月 17 日对《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
于全资收购上海捷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并发表
了专项书面审核意见。(三)2018 年 8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等议案。(四)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做出了审议评价,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服务和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通过直接接触以及调查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为公司提供 2018 年度审计
服务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人员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
能够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办事,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适当、评价适度,
所做综合分析比较透彻,具备审计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
    2、报告期内,向董事会提出聘任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18
年的审计服务,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8 年度内
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2019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认真落实审
计计划,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工作效率。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认真审阅了公司
编制的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并提出审阅意见;在注册会计师现场审计期间,与年
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再次审阅财务报表,并同意将审计报告提交董
事会审议。同时,审计委员会重点审核了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审查了
公司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充分发挥
了监督作用,维护了审计的独立性。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建设,督促指导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促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
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了各方诉求和意见后,积极进行协调,
力求达到高效准确的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
了职责,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
告、协调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障
了年度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进行,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披露
的质量,促进了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


    特此报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