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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利生物: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2019-11-07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19-065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利生物”)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发布了《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
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2),公司股东章建平及其一致行动人方文艳、方
德基计划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的未来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2,000 万元人民币,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
民币,增持价格将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确定。(以下简称
“本次增持计划”)
   2018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发布《关于股东增持计划中增加一致行动人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87),基于章建平及其一致行动人方文艳、方德基持
股安排需求,增加方章乐先生为本次增持计划的一致行动人。
   2019 年 11 月 6 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在增
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章建平及其一致行动人方文艳、方德基、方章乐增持
公司股份共计 42,646,3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622%,增持总金额 55,037.68 万
人民币。本次增持后,公司股东章建平及其一致行动人方文艳、方德基、方章乐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9,433,4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9928%。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接到公司股东章建平、方文艳、方基德、方章乐《关
于增持海利生物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有关情况
如下: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章建平,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1201131966****59,1966 年生,住
所和通讯地址为杭州市下城区**公寓*幢*单元*室。
   方文艳,女,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3301241968****27,1968 年生,住
所和通讯地址为浙江省临安市太阳镇**村*组前村*号。
   方德基,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3301241944****12,1944 年生,住
所和通讯地址为浙江省临安市横路乡**居民组*组*户。
   方章乐,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3301241994****19,1994 年生,住
所和通讯地址为杭州市下城区**公寓*幢*单元*室。
   章建平先生与方文艳女士为夫妻关系,方文艳女士与方德基先生为父女关系,
方章乐先生为章建平先生与方文艳女士儿子,故四人构成一致行动人。
   (二)增持主体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章建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3,890,989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3.7098%;方文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2,001,7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164%;
方德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894,4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445%,方章乐先生
未持有公司股份,四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6,786,1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707%。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章建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2,113,249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4.9865%;方文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6,992,4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914%;
方德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894,4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445%,方章乐先生
持有公司股份 29,433,351 股,占公司总股份本的 4.5704%,四人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 109,433,4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9928%。


二、 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为公司 A 股股份。
     (三)增持计划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2,000 万元人民币,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
     (四)增持股份价格
     将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确定。
     (五)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包括
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
     (六)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算 12 个月内。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若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七)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三、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2019 年 11 月 6 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公司股东章建平及
其一致行动人方文艳、方德基、方章乐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增持公司股份共计
42,646,3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622%,增持总金额 55,037.68 万人民币,未超
过增持计划 60,000 万元的上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股 东 名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增 持 数 量 增持金额 占 总 股
称                                          (股)        (万元)   本比例
                                                                     (%)

                    2018.11.7               5,249,380     7,615.53   0.8151
章建平   集中竞价
                    2018.11.13-2018.11.14   2,972,880     4354.42    0.4616

         大宗交易   2018.11.7               4,479,900     5,487.88   0.6956
方文艳
         集中竞价   2018.11.15              510,800       774.61     0.0793
                      2018.11.16-2018.11.21    977,760        1,498.68    0.1518

                      2018.11.22-2018.11.27    4,037,450      5,814.31    0.6269

方章乐   集中竞价     2018.11.28-2018.12.4     1,765,040      2,425.68    0.2741

                      2018.12.5-2018.12.17     6,331,990      8,635.46    0.9832

                      2019.1.2-2019.1.4        3,501,981      4,024.14    0.5438

                      2019.1.7-2019.1.8        2,373,000      2,735.76    0.3685

                      2019.1.28-2019.2.1       2,154,530      2,540.52    0.3346

         大宗交易     2019.2.12                8,291,600      9,130.69    1.2875

合计                                           42,646,311     55,037.68   6.622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股东名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章建平   23,890,989      3.7098               32,113,249    4.9865

方文艳   22,001,717      3.4164               26,992,417    4.1914

方基德   20,894,403      3.2445               20,894,403    3.2445

方章乐   0               0                    29,433,351    4.5704

合计     66,787,109      10.3707              109,433,420 16.9928


四、 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增持主体未违反关于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承诺。
    (三)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股份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股东章建平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相关规定,自增持完成起 6 个月
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
份等行为。
    (五)本次股东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