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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广天择: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核查报告2019-04-2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天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中广
天择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基本情况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照
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
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并要求境内上市
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款”; “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 “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
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
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
“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2、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
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
息收入”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3、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
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4、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
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
准备;
    5、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6、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7、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会计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8 年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财政部 2017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
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中广天择的影响

 序号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序号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

        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
        “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期合并后金
        款”列示; “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
                                                     额 159,349,933.13 元,上期合并后金额
        产”列示;“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
   1                                                 148,266,468.08 元; “应收利息”和“应
        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
                                                     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本期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应付利息”和
                                                     合并后金额 14,694,795.75 元,上期合
        “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专项
                                                     并后金额 1,865,313.32 元。
        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比较数据

        相应调整。

        (2)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

        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 调 减 “ 管 理 费 用 ” 本 期 金 额

   2    发费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 11,886,397.44 元,上期金额 3,537,295.11

        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 元,重分类至“研发费用”。

        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
产、净资产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
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中广天择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
产生重大影响。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董军峰                  杨鑫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