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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阿科力: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公告2019-04-03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19-020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议案》。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
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相应进行修订。具体
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内容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 公司合并;
第 二 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十 三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 或者股权激励;
条      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 司收购其股份;
        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不得接受本公司
                                       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
        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交易的方式;                   的方式;
第 二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十 四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条      他方式。                       式。
                                              公司因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
                                       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 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
        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
        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 份的,经公司董事会经三分之二以上
第 二 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实施。
十 五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
条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公 司 依 照 第 二 十 三 条 第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
        (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
        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
        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 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 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工。                           10%,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和投资计划;                   资计划;
                                           
第 四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       (十六)决定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十条
        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 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收购
        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
                                       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大会报告工作;
第 一                                      
百 零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       (十六)决定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七条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 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职权。                         项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载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