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志电器:鸣志电器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29
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19-053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以
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邵颂一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
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以下简称“报告”)的编
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
能全面、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
他重要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
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公司按时披露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