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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鸣志电器: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1-14  

						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0-002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鸣志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鸣志国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鸣志国贸提供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5,850 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已实际为鸣志国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顺利推进公司全资子公司鸣志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与松下电器机电
(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下中国”)的电子元器件业务的开展,保证自
2020 年 1 月 13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之间,鸣志国贸与松下中国就电子元器件
业务所签订的全部协议(或合同)的履行,鉴于鸣志国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就前述事项相关的付款业务
(包括但不限于本金、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为鸣志国贸以连带责任的方式
提供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850 万元,担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前述事项交易项下最后一笔付款业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鸣志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8 年 4 月 3 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华京路 8 号 738 室
法定代表人:常建鸣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制品、纸板制品、钢铁制品、贱金属工(器)
具、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精密仪器及设备、零
件、附件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
及代理;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商品展示及贸易咨询服务,电子商务,自有房屋
租赁。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鸣志国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鸣志国贸 100%
股权。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9 年 09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科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0,178,551.52             236,403,877.19

      负债总额                     99,097,396.26              95,096,178.20

   所有者权益总额                 151,081,155.26             141,307,698.99

                          2019 年度 1 至 9 月          2018 年度
          科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12,266,475.54             272,465,443.39

         净利润                     9,773,456.27               7,081,341.14


三、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为鸣志国贸与松下中国,自 2020 年 1 月 13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期间,就
电子元器件交易相关业务所签订的全部协议(或合同)的付款义务(包括但不限
于本金、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人: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鸣志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850 万元;
    担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前述事项交易项下最后一笔付款业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本金以及因债务人交易中应付而未付货款
而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案件受理费、律师费、执行费、差旅费)。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01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鸣志国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
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
响。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 2,000 万元人民币
和 250 万美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
中间价:1 美元对人民币 6.9762 元计算,约合人民币 1,744.05 万元),约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262%;上述担保全部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

    本次担保事项批准实施后,如本次担保额度全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
外担保总额为 7,850 万元人民币和 250 万美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1 美元对人民币 6.9762 元计算,约合人
民币 1,744.0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1922%;上述担保全部
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
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0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