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韵股份: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1-09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亍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
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有关资料,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了解相
关情况的基础上,经过审慎考虑,基亍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聘任余亦坤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霞女士、何奕番女
士、钟振鸿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震宇先生和王志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聘任陶珏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相关程序符合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2、前述高级管理人员符合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中关亍上市公司高管
任职资格和/或条件的有关规定。
3、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二、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本次独立董事薪酬调整是公司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和行业等综合因素制
定,有利亍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
有利亍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丌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此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娄贺统 程爵浩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