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法的回复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段佩璋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段佩璋、方小琴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 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 注入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