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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岱美股份:关于调整2018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2018-05-17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1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8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信金额调整情况:调整前,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调整后,
不超过人民币 194,850 万元。

     2018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调整的基本情况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 2018 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
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信用证)授信、流动资
金(贷款)授信、银承授信额、非融资性保函、交易对手风险额度等综合授信业
务,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2018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 2017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 2018 年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现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董事
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公司及子公司上海岱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岱美”)2018 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银
行综合授信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94,850 万元,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贸
易融资(信用证)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承授信额、非融资性保函、
交易对手风险额度、并购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授信额度和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
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
确定。在授信期限和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无须公司另行出具协议。

调整前:

                                                       金额:人民币万元

                                       申请授信额度
序号     授信主体       银行名称                          担保措施
                                        (实际借款)
           本公司
    1               建设银行张江支行         35,000   信用担保、抵押。
         上海岱美

    2      本公司   中信银行上海分行         20,000
    3      本公司   宁波银行上海分行         15,000
                    交通银行上海浦东
    4      本公司                            10,000       信用担保
                          分行
    5      本公司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         20,000


    调整后:

                                                      金额:人民币万元

                                       申请授信额度
序号     授信主体         银行名称                        担保措施
                                        (实际借款)

           本公司                                     信用担保、抵押。
1                   建设银行张江支行       109,850
         上海岱美                                           注1

2          本公司   中信银行上海分行         20,000
3          本公司   宁波银行上海分行         15,000
                                                         信用担保、质押。
4          本公司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          50,000
                                                               注2

       注 1、本公司及上海岱美拟向建设银行张江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 109,850 万
元,该授信属于本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共同额度,由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舟山岱
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岱美投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实际控
制人姜银台及其配偶金爱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以位于上海市浦东
新区莲溪路 1299 号的沪房地浦字(2009)第 010290 号和沪房地浦字(2009)第
010292 号的土地房产提供抵押担保,上海岱美以位于上海市航头镇沪南路 5651
号的沪房地浦字(2010)第 222329 号和沪房地浦字(2016)第 257714 号的土地及
房产提供抵押担保。上海岱美实际向建设银行张江支行申请借款时,由公司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注 2、本公司拟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的情况:1)其中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授信,由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岱美投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其中
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并购贷款专用授信,由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岱美投资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本公司持有的舟山银美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60%的股权做质
押。

       二、 接受关联担保的情况

       为提高决策效率,满足正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
司及子公司 2018 年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94,850 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
度时,可接受控股股东岱美投资和实际控制人姜银台及其配偶等关联方无偿提供
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18 年已接受其中涉及关联方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向建设银行张江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109,850 万元,
该授信属于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共同额度,由公司控股股东岱美投资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姜银台及其配偶金爱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 50,000 万元,由本公司的控
股股东岱美投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调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2、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调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3、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调整向银行申请人民币授信额度,是为
了满足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舟山岱美投资有限公司及公
司实际控制人姜银台及其配偶金爱维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
责任担保,系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94,850 万元授信额
度,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申请上述银行综合授信时,可接受关联方无偿提供的担
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