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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岱美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9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在企业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针对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实施,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
发布了 《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15 号), 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修订通知的要求,公
司需要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适用于尚未执行 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
    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上述修订通知要求,对财务报表以下科目进行列报调整,
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重述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
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
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
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
程”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
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
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
期应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
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
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
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
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
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客观、公允的反应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此次变更仅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
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对财
务报表科目进行列报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